第七十四章 风度翩翩_天佛问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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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四章 风度翩翩

  第七十四章风度翩翩

  楚枫直觉眼前一花,再次看清身前的场景的时候,他已经从黄沙满天的沙漠到了一片碧草青青的草原(战国的黎明)。

  辽阔的草原一望无际,与空阔的蓝天白云相互映衬,形成一幅极美的画面,当即让人的心胸都为之宽阔了许多。

  楚枫看着眼前广阔的草原,顿时长长地舒了一口气,呼吸着草原特有的芬香,沉闷的心胸也舒坦了几分。

  楚枫抓起一把虚灵果塞进口中,大口地吃了起来,本来就饿了一天又经过那一场大战,差点就将他给掏空了,赶紧在危机降临之前吃饱恢复体力再说。

  草原的风景确实很美,楚枫干脆找了一块青草密布的斜坡躺下,翘着二郎腿,一边欣赏着草原的美景,一边享受着虚灵果的美味,甚至还趁嘴中空闲的时候吹几句口哨。

  “不知大老婆怎么样了?”楚枫看着那天上的云彩,突然又想起了与欧丝蒂一起看星星的场景,那个时候两人相互偎依在一起,幸福美满地看着天上星星。虽然现在不是晚上,没有星星可看,但是这草原的美景却也值得欣赏,如果能与心爱的人一起在大草原上此策马奔腾,那将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啊!!

  “大老婆这么厉害一定不会有事的,只是温伦丝和格丽妮两人,她们的实力虽然不错,但是这个该死的试炼空间真的太危险了,如果她们出了什么事情,我改怎么办啊?”楚枫苦着脸说道。

  “不过还好,我的魔导器已经快升级到绿色级别,随时可以输入能量进去激活空间魔法阵离开了,相比以她们的实力,魔导器的橙色级别应该达到了吧,到时嘿嘿(游戏机TXT下载)!”楚枫看着手上戴着的魔导器,淫笑着,不用猜就知道这个家伙又在动着什么龌龊念头。但是对他来说却不需要这个魔导器,在这试炼空间中仅仅几天时间,他的功力就有了明显的增长,这比一味的苦修要快得多,他才不想轻易离开这个地方呢。

  再说,试炼空间中还有好多宝贝等着他去取呢,可不能把它们留在这里。

  楚枫在斜坡上整整躺了一个多时辰,吃了足足两斤虚灵果,将肚子涨得鼓鼓的这才罢口,这虚灵果实在是太好吃了,比他吃过的任何果子都要好吃,不愧是灵果,就是不一样啊!!

  “吃饱喝足了,也该要去运动运动了!”楚枫爬起来,伸了一个懒腰,又打了一个哈欠,懒懒地说道。

  楚枫也不辨认方向,抬脚便向前走去,有时特意去寻找反而找不到,还不如等着那些魔兽来找本大爷。

  楚枫不紧不慢地向前走着,如此又过了一个时辰,连一只魔兽也没发现过,但是他的神识却是一直开启着,一是为了寻找随时有可能出现的魔兽,二也是为了锻炼自己的神识。曲不离口,拳不离手,这神识也要经常锻炼,以后用的时候也就更加的得心应手。

  “我在遥望,月亮之上”不知为何,楚枫突然想起了上辈子频繁听到的这首神曲,扯开喉咙大声唱了起来,丝毫不理会自己乃是五音不全的家伙。拿他的话说就是,“反正在大草原上又没人听到,想唱就唱要唱得响亮!!”

  “马蹄声起,马蹄声落,哦耶,哦耶?”

  就在楚枫“哦耶”的时候,他的脸色一变,在他视线的尽头,一个人影飞快地向他这个方向奔跑而来,而在他的身后却紧跟着一群魔狼。

  远远看去,只见那是一个强壮的少年,但是身上却穿着一声标准的魔法袍,不时向身后的魔狼放一个魔法,将近身的魔狼逼退(枭王)。虽然此刻他看起来比较狼狈,但是却依旧没有乱了阵脚,沉着冷静地应对着身后的魔狼。

  “这个壮得像头牛的家伙竟然还是一个魔法师,他不去当剑士简直是浪费那一身肌肉啊!”楚枫看着自己小胳膊小腿的,甚至羡慕地说道。

  突然,一头比其他魔狼要大一号的青头魔狼从一侧扑向了那个强壮的少年,这个时候,即便是一名真正的剑士都不一定能够躲过那头魔狼的猛扑,但是这个怪异的魔法师却是一个巧妙的转身,险险地躲过了青头魔狼的扑抓。

  “好!”楚枫都为他叫了一声好,这个少年的表现实在是太出彩了,毕竟他只是一个魔法师,能做到这一点不知要吃多少苦头。

  本来,楚枫很看不起魔法师的孱弱的身体,但是这个小魔法师竟然能将身体修炼到这个程度,仅凭这一份毅力就值得楚枫另眼相待。

  楚枫本身也是一个有毅力,能坚持的人,不然他也不会一个人在魔兽森林中呆上五年之久,花费两年时间整理出“焚天剑典”,更不会做一个十八辈子的处男,虽然他也很不想。

  所以,楚枫非常欣赏这种有毅力有恒心的人,就因为这一点,楚枫就想帮他一把。

  很快,那名少年便进入了楚枫神识范围之内,楚枫一看清楚那个人的面貌时,他脸上的表情顿时凝固了。因为他已经认出了这个少年,正是三年前被他一板砖排到在地的天才少年,小魔女熙莉的亲哥哥诺风。

  三年不见,诺风完全变了,以前他是一个风度翩翩的少年公子,天生俊秀,加上一身不俗的魔法修为和良好的家境,是许多女生心中完美的白马王子形象。

  可是现在的诺风全身充满了彪悍的气息,一身充满了力量感的肌肉让剑士都要为之汗颜,魔法修为虽然有了极大的提高,但是且更加内敛,那一份绅士般的优雅已经完全被彪悍所取代(我的美女房东)。

  如果说三年前得诺风是一个绅士的话,那么现在的诺风就是一个彪悍的战士,前后的反差竟然这么大,实在大大出乎了楚枫的意料。

  自从那一次诺风被楚枫以极其可笑的方式击败之后,诺风便从红月学院消失了三年,就连小魔女都很少出现在红月学院。楚枫自然不知道这三年诺风去了哪里,但是他却知道这三年诺风一定吃尽了苦头,忍受了别人不能忍受的痛苦,不然的话短短三年时间,一个人身上的气质不可能发生这么大的变化。

  诺风的变化让楚枫第一次正视他,将他当成一个值得交往或者能够作为对手的人,也算是楚枫认可了诺风。

  “诺风,需要帮忙吗?”楚枫远远地诺风喊道,他的声音远远地传了出去,清晰地传到了诺风的耳中。

  诺风远远地看了楚枫一眼,但是由于相隔太远,他并没有看清楚楚枫的面目,但是却冷冷地说道:“随便你!”

  诺风的回答非常简单,甚至有点不近人情。

  楚枫眉头一掀,暗道:“t你还以为我稀罕帮你啊,我倒要看看你这三年学了一些什么三脚猫的功夫,就敢在本大爷的面前耍酷!”

  楚枫远远地看着诺风面对一群魔狼的攻击,甚至躺在草地上,好似在欣赏着一场好莱坞大戏一样。

  诺风什么话也没有多说,而是一边后退,一边小心应付着魔狼的攻击。

  突然,那头青头魔狼又从一个侧面扑了出来,准备偷袭诺风,一对锋利的爪子直接攻向了诺风的脖子和胸口。

  “叫你小子在我面前嚣张,在我面前耍酷,我看你怎么死,哼哼(梦回东汉末年)!”楚枫恨恨地想到,虽然他已经认可了诺风,但是并不是诺风就可以在他面前耍酷。

  然而,接下来的一幕,让楚枫再次大大吃了一惊。

  只见诺风面对青头魔狼的扑抓,竟然不躲不闪,而是主动迎了上去,使得魔狼的利爪不能攻到喉咙与胸口的关键地方,然后瞬发一个风刃于魔杖之上,但是这个风刃却是置与魔法杖的顶尖却不发出去,然后将魔法杖当成了一把尖刀直接插向了青头魔狼的头部,而丝毫不顾及那抓到他肩头的狼爪。

  “噗~~”鲜血从诺风的肩头喷射了出来,染红了他身上的魔法袍,甚至还有一道血箭直接射在了他的脸上。

  但是,他却不知道痛一般,愣是将魔法杖插进了青头魔狼的脑袋中,狼血与脑浆同时喷射了出来,其中大部分都喷射到了他的脸上,俊秀的脸上显得狰狞无比。

  青头魔狼可是五级初期的魔兽,实力只强绝对堪比剑师初期的高手,却被一个还没达到魔导士的魔法师以这样的方式给杀死了。

  如果不是楚枫亲眼看到这个过程,他绝对不会相信这样的结果。恐怕任谁也不会相信这样的结果,这实在大大出乎了所有人的认知范围。

  青头魔狼一死,便化作一道黄色的光芒射入了诺风身上的魔导器中。

  那头青头魔狼便是这群魔狼的首领,首领一死,其余的魔狼当即失去了主心骨,连攻击都停顿了下来。

  诺风趁着这个机会立即释放了一个五级的魔法“旋风之刃”,一下子斩杀了十多头三、四级的魔狼,化作一道道光芒飞进了他的魔导器中。

  这时,魔狼群终于害怕了,一头强壮的魔狼长啸一声,带头逃走了,紧接着其他魔狼也如风一般逃走了,几个呼吸间变不见了踪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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