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3章 第两百十三章悠闲的庄园主生活1_在名著世界当貔貅[综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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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3章 第两百十三章悠闲的庄园主生活1

  “咳咳咳——”一阵撕心裂肺的咳嗽声,在阴暗密闭的环境里,显得格外沉闷。

  外面的人似乎听到了这声音,骂骂咧咧,“咳什么咳,再咳就宰了你。”

  “要我说,就应该给她再喝点昏迷药水,也免得我们被发现了。”另外一个男声紧张道。

  “不行,她身体太差了,要是直接死了,我们就完了。”一个沉稳的男人道。

  苏叶眯起眼,细数外面总共有多少人。

  可是她的身体状况太糟糕了,原主是个流浪的孤儿,从记事起,就在伦敦城里乞讨,从四岁到八岁,因着有大一些的乞丐儿童照顾,她勉强活了下来。

  六岁后,原主学会了乞讨的技巧,比如说一些奉承话,比如假装身体残疾,以及偷盗的技巧。

  因为长相可爱,再收拾干净自己,她并不会被那些有钱的小姐排斥,于是原主靠着卖花,接近那些小姐们,然后不着痕迹的偷出一两个硬币。

  教导她偷盗的“哥哥”告诉她,不要贪心,一两个便士小姐们不会在意,会以为自己是记错了,再多她们就会起疑。

  也不能去接近那些夫人或者绅士,或许他们更加慷慨,也更加有钱,但他们也更高傲以及精明。

  他们只是小孩,是乞丐群里最低等的存在,如果他们得到多了,也会被那些大乞丐们抢走,还会被教训一番,这是血的教训。

  原主一直很听话,兢兢业业的执行着“哥哥”的警告,在伦敦西区某条繁华的商业街上售卖鲜花,当有三位以下的小姐出现,她就会乖乖巧巧上前询问,语言甜美,笑容可爱。

  一般天真的小姐们是不会拒绝的,于是她在卖出花的同时,总能得到一两个便士的额外之财。

  有了这些钱,就能多买几块黑面包,给更小的弟弟妹妹们吃了。

  他们这个团体有十一二个人,最大的是托尼,今年十二岁,已经到了可以成为童工的年龄。

  但他只在街上帮人跑腿,赚取廉价的报酬,因为像他们这样的孤儿,在童工当中也是最受歧视和压迫的。

  其他童工辛苦劳作,还能得到一块黑面包,一杯牛奶充饥,以及每天八到十二个便士。

  但托尼没有父母和长辈,那些黑心的工厂主只会尽力压榨他,不仅便士没有了,估计黑面包也会被其他更强壮的孩子抢走。

  而托尼还有一个七岁的妹妹要养,不可能去丝毫没有保障的工厂。

  然后是十岁的约翰,九岁的乔,八岁的玛丽以及原主,剩下的孩子更小,除了乞讨几乎不能做什么。

  这个团体存在很久了,原主从有记忆以来,就在里面了,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,只是隐约听玛丽说过,原主似乎还有一个姐姐,可她不见了。

  这很正常,团体中长大的孩子,几乎都会消失,托尼是个例外,因为要照顾妹妹,在团体中,妹妹和其他孩子们在一起,他能出去长时间工作。

  约翰已经计划好,找一份报童的工作,以后也不会再回来。

  乔有腿疾,走路有点费劲,而玛丽脸上有着大大的疤痕,他们都是那种找不到工作的人,至少待在团体中不会受欺负。

  而原主,长相漂亮精致可爱,如果不是托尼帮助,她或许已经被掳走了,成了某个红灯区夫人手下一名雏、妓。

  所以原主心甘情愿留下来,一直到托尼决定离开这个团体,她会跟着托尼一起走。

  这就是她长到八岁,所有的记忆和愿望。

  然而这愿望注定不能实现,三天前,原主一如既往在卖花,人来人往的大街上,本该不会有什么危险的,毕竟这里是富人区。

  然而意外发生了,一辆马车经过,原主没在意,往路边让了让。

  马车开过去了又匆匆折返,停在她的面前,而且位置选的很巧妙,正好把她挡在了一个角落。

  马车上下来一个男人,二话不说就用布捂住她的口鼻,然后带进了马车。

  之后她就被带到伦敦西区,白教堂附近的贫民窟。

  原主被关到了一间阴暗狭窄的地窖里,那些人直接把人扔进来就不管了。

  当天晚上,下了一场大雨,地窖里渗入大量的水,原主躲无可躲,只能在水里浸泡了一整晚。

  等到早上那些人打开地窖门,原主发起了高烧,人也迷迷糊糊。

  那些人见此,只好骂骂咧咧把她捞出来,关在这间狭小的房间里。

  不过这些人显然不在乎原主的死活,弄出来就不管了,没有药没有热水,甚至连换一套干燥的衣服都没有。

  就这样,原主烧了两天,直接没了呼吸。

  苏叶穿越过来,给自己喝了退烧药,以及基因改造液,可原主的身体实在不好。

  孤儿的她,小小年纪身体里就有了各种病症,照这样下去,她的寿命不会超过三十岁。

  这次高热,把身体里所有的病灶都激发出来了,因此即便苏叶喝下了药和基因改造液,也没有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。

  此时的她,全身酸痛,四肢无力,脑子昏沉,呼吸不畅。每咳嗽一声,就感觉到眼前阵阵发黑,似乎下一秒就要晕过去了。

  然而不行,她不能昏迷。

  没有搞清楚外面那些人目的之前,以及他们之后打算对她做什么,不能就这么晕过去。

  从原主的记忆里可以发现,那些人掳走她,是临时起意。

  掳走之后,又没再管过她,只把人关着,完全不在乎她的死活。

  这就说明,这些人不是人贩子。

  要是人贩子,他们应该会给一些吃的喝的,以及简单的药物,不让她这么狼狈。

  就苏叶现在这个样子,是卖不上价格的,反而会被狠狠压价。

  而那些人显然没有这个意识,只不耐烦的呵斥她,甚至还想要让她再晕过去,免得咳嗽声太大,被人发现。

  这不像是对拐来的孩子,反倒是像人质。

  可原主有什么作为人质的理由吗?

  她只是一个孤儿,除了长相好一点,没有任何可取之处。

  至于原主那个消失的姐姐……苏叶猜测,她是长大后,不愿意管原主这个累赘,直接跑了。

  这也是人之常情,都成为孤儿了,每天过着朝不保夕的生活,谁还能照顾一个更小的孩子。

  托尼是个例外,这只能说明他更加重感情而已。

  原主记忆里,从来没有所谓姐姐的身影,这么多年,也没有来自其他人额外的帮助,所以姐姐是彻底消失了。

  那就不可能是因为姐姐而带来的危机。

  苏叶猜不透这中间的关节,只能眯着眼,一边休息,一边听外边的对话,好获取足够的信息,以便更好的计划下一步。

  好在她空间里有能充饥的营养剂,这东西无色无味,外面那些人无法察觉。

  一罐下去,她总算恢复了一点力气,外面的声音都更清晰了些。

  门吱呀被推开,又一人走入房间,这次听脚步声比较轻,应该是个女人。

  “怎么样,外面有什么消息?”沉稳的男人焦急询问道。

  娇媚的声音响起,果然是个女人,“你们这次可是捅了马蜂窝了,外面到处都是巡捕,说真的,你们抓来的那个崽子到底什么来头?”

  “能有什么来头,不过就是一个贵族仆人家的孩子。”男人郁闷道。

  “怎么可能?”女人失声尖叫,“奥利弗,你可不能瞒我,藏着你,我可是冒了风险的。”

  男人狠狠踢了一下桌子,“狗日的,谁能想到我们会这么倒霉。”

  “那你说说看,这到底是怎么回事?还有她真的是仆人的孩子吗?不是那家贵族的私生子?没有哪家会为了一个仆人的孩子兴师动众的,除非是他们的私生子。哦,你去外面瞧瞧吧,我估计苏格兰场所有警探都出来找你们了,这可不是一个仆人之子该有的待遇。”

  仅仅是仆人的孩子,身为主人,顶多派几个人打听一下,也就不会再管。

  可现在,可是惊动了整个伦敦的警探,这说出去,就是路边的乞儿都不会相信,为的仅仅是一个私生子。

  奥利弗又狠狠踢了好几脚,“我倒是想抓他们家少爷来着,可谁让我运气不好,抓错了人。至于那崽子是不是私生子,那就不知道了,总之,我们遇到了一个大麻烦。”

  “到底是怎么回事?”女人焦虑道,“快告诉我吧,亲爱的,你知道的,我总会帮你的。”

  “好吧好吧,事情是这样的。”男人开始讲述。

  苏叶也总算弄清楚了前因后果,知道真相后,简直让她哭笑不得,为失去了生命的原主默哀,这也太倒霉了。

  事情要从一场政治斗争说起,德比郡的彭伯里有一个大地主姓达西。

  达西家族占有德比郡大半土地,算得上英国一流的乡绅了,虽然没有贵族头衔,但他们拥有庞大的教会势力。

  现任家主是达西先生,他还有一个弟弟,在伦敦当法官。

  兄弟俩相互扶持,达西法官很快就要升任官了,那可是妥妥的实权派。

  但他有一个竞争对手,就是来自英格兰北部的费尔南勋爵,这是一位贵族,能力,家族势力都不逊于达西法官。

  可唯一比不上的,就是他没有达西家有钱,而现任达西家主,为了弟弟的前程,源源不断的供给庞大的钱财。

  费尔南勋爵虽然是个贵族,可家产早已败光,现在的身价都是他自己奋斗来的,可这远远比不上达西家有钱,而达西法官的兄长又愿意为弟弟出钱。

  在竞争官的最后关头,他就想出了一个馊主意,那就是找了一伙强盗,去德比郡绑架达西家主唯一的继承人,年仅八岁的菲茨威廉·达西。

  这伙强盗没有见过这位小少爷,唯一的凭证是一幅简单的素描。

  那天,他们在彭伯里庄园外潜伏了两天,终于见到一位打扮精致,身着华丽的小少爷出现,虽然看着面相有点区别,但八岁的男孩,还穿着配有宝石胸针的昂贵衣服,鞋子也是羊皮靴,除了达西小少爷还能有谁?

  毕竟这附近广袤的土地,只有达西一家,其他人家离得远着呢,一个八岁的男孩,是不可能衣着干干净净跑过来的。

  而彭伯里庄园就只有一位少爷,年纪又合适,于是他们直接把人掳走了。

  之后他们连夜离开德比郡,去向雇主交差,结果雇主的管家一看,直接把他们骂个狗血淋头,“你们是蠢猪吗?绑错了人都不知道,居然还好意思要佣金,滚滚滚,别让我再看到你们,不然直接抓起来。”

  他们可是强盗,在政府留有案底,费尔南勋爵即便成不了官,依然是权势滔天的法官,他们哪里敢惹,只能自认倒霉。

  从管家的骂声中,他们才知道,自己绑架错了人。

  这个长相精致得像个天使,又穿着格外华丽的小男孩,居然只是一个仆人的儿子。

  严格来说,是达西家的管家维克汉姆的儿子,至于一个管家的儿子,为什么穿着这么好,那就不知道了。

  总之,这不是一个有用的人,达西家主怎么可能会为了一个仆人的孩子,而不去管自己的弟弟。

  强盗们被大骂一通,还得把之前收到的佣金还回去,气急之下,对着这个八岁的孩子拳打脚踢。

  “然后呢?”女人忍不住屏住呼吸。

  奥利弗深深叹气,“然后他就死了。”

  女人忍不住倒抽一口气,紧接着意识到不对,“那里面那个是谁?”

  “那小孩死了,我们自然不会再管,随手找了一条河,把尸体扔了进去。可谁能想到,那达西家会为了一个佣人的孩子兴师动众。”奥利弗说到这个简直咬牙切齿。

  他们把尸体扔了之后,不高兴的去酒吧喝酒,然而第二天情况就变了。

  伦敦到处在搜查,说是一个孩子不见了,达西法官以打击人贩子为借口,要求苏格兰场,把整个伦敦都搜寻一遍。

  但他们又听到小道消息,说是那小孩虽然是仆人的孩子,身份却特殊,是达西家主的教子。

  这年头,教父和教子的关系,和亲父子差不多,没有亲生儿子的情况下,教子是可以继承教父家产的。

  所以那小孩又变得矜贵起来,再加上,人又是因为达西法官而出事的,无论如何,他都会尽全力找寻。

  所谓官大一级压死人,苏格兰场怎么敢得罪一位官,可不得尽心尽力嘛。

  奥利弗他们怕被找到,就打算离开伦敦去乡下躲一躲,路过原主所在的那片街区时,正好看到了卖花的原主。

  原主的相貌和维克汉姆有七分相似,三分不像也因为一个是男孩,一个是女孩。

  他们临时起意,把人直接掳走了,想着说不定以后会有用。

  然而没想到的是,他们压根出不了城,搜查很严,即便他们伪装成有钱人,也不能避免被搜查。

  而且奥利弗眼尖的看到,搜查的警探手里,有他的素描像。

  可见达西法官不仅掌握了他们来到伦敦的消息,也已经知道绑架人是谁。

  这下子,奥利弗等人真的无路可走了。

  于是他带着两个手下,和原主来到了女人家里。

  两人是情人关系,女人对他死心塌地,在这里躲一躲,总比大街上乱晃来的好。

  女人不敢置信的捂住嘴,“所以她是假的。”

  她还以为里面的小丫头,就是那些人要找的人呢,还想着,要不偷偷告密,说不定能得到一笔不菲的奖金。

  男人眼里,女人对他情谊深厚,可在女人看来,她一个女支女,对每一个男人都情深义重。

  不然她凭什么这把年纪了,美貌不在,还让他们愿意在自己身上花钱呢?

  至于出卖这些人会有什么下场,她一点也不担心,得罪了官,又确确实实绑架了贵族的教子,足够他们一辈子待在牢里出不来了,上绞刑架都有可能。

  然而谁能想到呢,这些人居然把摇钱树打死了,简直蠢不可及,怪不得勋爵家的管家骂他们是猪呢。

  女人眼珠子转了转,推开门进入房间,捏着苏叶的下巴,打量了好一会儿。

  奥利弗站在门口,“你想干什么?”

  “要不……我们把她打扮成一个男孩儿?”女人提出建议,要是你们被发现了,也好减轻罪行。

  奥利弗嗤笑一声,“当时就是脑子一热,你真以为这主意能瞒过谁。”

  一个男孩,一个女孩,区别大了,不是说长相相似,就真的能蒙混过去的。

  “总比一开始就叫人家知道,你们把孩子弄死了好,”女人劝说道,“说不定借着这功夫,你们还能想到脱困的法子。”

  奥利弗想了想,也是这个道理,不管是真是假,有这么个人在,他就有了谈判的筹码。

  操作得当,或许他可以凭此脱身也说不一定。

  “那你弄一套男孩的衣服来,顺便给他剪个头发。”

  女人一听,当即答应一声,扭着腰出去了,过了一会儿,她带回了一套廉价的童装。

  不是她不愿意买更好的,这样也能让小女孩更像一点,实在是她没钱,就只能这么将就着了,只希望那些老爷们,看到长相后就不要怀疑了。

  苏叶趴在木板搭的床上,任由这个女人给自己剪头发,换衣服,全程没有任何反应。

  没办法,她现在是身染重病,又几天没吃东西的状态,当然不能有反抗。

  等到女人做完一切,叫来奥利弗,“看看,现在有几分像了?”

  奥利弗眯起眼,在昏暗的环境中打量这个“小男孩”,“至少八分。”

  猛地一看,还以为是同一个人呢,只不过真正的男孩更胖一点,而小女孩瘦些。

  可这不是生病了嘛,原本白皙可爱的男孩,变得病病殃殃,成现在这个样子很合理。

  他突然有了信心,觉得可以瞒天过海,好好计划一下,说不定还能得到一份找人的酬金呢?

  他把女人拉出去,“你刚刚说,达西家拿出一百英镑,悬赏这个崽子的消息?”

  “不错,”女人点头,“只要提供消息就给钱,你是想?”

  “你这样做……然后再……”男人低声交代几句,苏叶听不清说了什么,但她能猜到,无非就是装作发现了消息,去达西家要好处。

  而男人估计会配合她,留下一些线索,只要他们操作得当,就可以从达西家给的悬赏中,获得一笔报酬,甚至不比从费尔南勋爵那里得到的少。

  等时机一到,他们再把她抛出去,吸引达西家的注意,而他们就可以趁机逃跑了。

  等达西家发现她是女的,并不是那个男孩,他们早就跑远了。

  苏叶不得不赞扬奥利弗的胆大且脑子灵活,可惜啊,他识人不清。

  那个女人可不是什么一心为他的有情人,等着吧,今晚就能见分晓了。

  苏叶闭上眼,打算休息一下,恢复一点体力,到了晚上,要是遇到突发情况,她还能有个自保之力。

  时间一点点过去,等到她再次醒来,外面已经漆黑一片,而房间里更是黑得密不透风。

  苏叶隐隐听到了警笛声,她意识到时间到了,立刻从床上爬下来。

  这个房间不能待了,再待下去,她会成为奥利弗等人的人质,之后的情况会变得更加复杂。

  因为奥利弗手上是有木仓的,要是他凭借这玩意儿,挟持苏叶,然后突出重围,也不是没有可能。

  毕竟这片贫民窟的地形相当复杂,而苏叶怀疑,苏格兰场那些人,很可能都没来过这里,就更不用说,在黑暗的环境里,抓捕一个对地形熟悉的人了。

  她悄无声息下地,房门半掩着,并没有动手开门,而是侧着身,尽量缩着穿过去。

  老旧的房门总是会发出咯吱的声音,在这样寂静的夜晚,会显得格外突兀。

  奥利弗和两个手下趴在桌子上休息,苏叶见他们都在门边,知道自己出不去,于是果断换了一个方向,来到地窖入口。

  打开门,她进入了水还没有弄干净的地窖,然后把门栓上,背靠着墙,站在水里休息。

  警探吹笛的声音越来越响,惊醒了奥利弗三人。

  苏叶简直要笑了,这帮人真的不是故意通知罪犯,让他们提早准备逃跑的吗?

  不然为何要一直吹口哨通知其他人,明明是得到消息的包围,却被他们搞成漫无目的的搜寻了。

  果然,奥利弗第一反应就是去房间里抓苏叶,然后带着她逃跑。

  可惜他扑了个空,昏暗狭窄的房间内空无一人,床上床下他都找了,“妈的,小崽子不见了,肯定是跑了。”

  “奥利弗,我们也跑吧,我听到警笛声了。”

  “我也听到了,”他的两个手下连忙道。

  奥利弗咬咬牙,转身就想出去,可看到关上的地窖门,福至心灵,立刻去推门,发现门反锁了,大喜,立刻砰砰砰拍门。

  这样老旧的房子,门本来也不结实,苏叶知道坚持不了多久,因此她悄无声息换了一个地方。

  房间里本来就黑,地窖就更黑了,即便打开门,也看不到什么。

  除非他们点灯,不然苏叶还可以和他们捉迷藏。

  果然,下一秒门就报废了,三个人闯进来,可太黑了,他们什么都看不见。

  “我抓到你了,死丫头,给我滚出来,不然打死你。”奥利弗沉声道。

  他想要诱惑苏叶主动露馅,如果是原主,估计会吓得瑟瑟发抖。

  然而苏叶才不怕,安静站着。

  奥利弗又叫喊了几句,见没人回答,立刻挥手在黑暗里摸索。

  苏叶就那么静静看着他们,进入黑暗的地窖,然后稍稍远离了一点门边。

  苏叶没有动,因为奥利弗这个奸诈的男人并没有完全远离,一只手总是能靠近门。

  就凭她的力气,只要被发现,就是粘板上的肉。

  苏叶见三人分开搜寻,其中一人往这边过来了,立刻蹲下身,悄悄从他的腋下穿过,站到他身后,然后跟着他的脚步行动。

  在水里动作,总是会弄出水声,于是苏叶跟着他,借这人弄出的动静,掩盖自己轻微的声响。

  一步两步,他就站在男人身后,两分钟后,男人和搜寻另外一边的男人会合,撞到一起。

  苏叶狠狠一推,把他们推倒在地,巨大的响声惊动了奥利弗,立刻跑过来。

  而苏叶则往门口的方向跑去,与他擦身而过的同时,顺手摸走了他腰间的木仓。

  奥利佛感觉到了,反手一捞,苏叶灵活躲了过去,给木仓上膛,“砰——”一声木仓响,奥利弗哀嚎倒地。

  这声音吓了另外两人一跳,他们茫然不知所措,趁着这功夫,苏叶又开了一木仓,打中了其中一人的大腿。

  剩下那人连忙往后躲,似乎怕波及自己,苏叶哪里会放过他,继续上膛,开木仓。

  等到三人都失去了行动能力,她才长舒一口气。

  哎,这个年代的木仓实在太麻烦了,一次只能射一发子弹,如果可以连射,哪有这么麻烦。

  她又不能从空间里把自己的木仓拿出来,毕竟这个时代的警探再无用,也能发现那些先进至少一百年的子弹,不是这个时代的产物。

  到时候她就更加麻烦了。

  所以只能用奥利弗的木仓,为了确保安全,她还得找一个绝对能自保的环境,就像现在这样,黑得伸手不见五指。

  三声木仓响惊动了外面打算悄悄包围的警探了,他们顾不得原先的部署了,全都冲了进来。

  手里的火把照亮了整间屋子,然后就看到神奇的一幕。

  一个身着廉价童装的可爱小男孩,手里拿着一把木仓,表情呆滞的站在地窖入口。

  而地窖里,三个大男人跌坐在污水里哀嚎,原本就浑浊的水,染上了一丝丝鲜红,显然是有人中木仓受伤了。

  他们看看苏叶,再看看地窖里的人,全都不敢置信瞪大眼。

  本以为是小孩遇到意外,被发觉了不对劲的强盗击杀,没想到居然是小男孩用木仓伤了三个人。

  听说贵族家的小少爷从小就学习骑马和打猎,这个达西家的教子看来很受宠啊,能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。

  苏叶看着他们一动不动,微微挑眉,正要询问怎么了,眼前一黑,就往后倒去。

  在彻底昏迷之前,他隐约看到了一个中年男人抱住了自己。

  之后一段时间,苏叶迷迷糊糊醒来,感受到有人在照顾自己,给自己喂水喂药,但她嗓子干哑的厉害,张了张嘴,始终发不出声音,眼睛也睁不开。

  吃下一点东西后,她又会接着昏迷。

  苏叶知道不对劲,强撑着让系统为她扫描,才知道她居然得了鼠疫。

  本来就千疮百孔的身体,在病菌的侵蚀下,彻底没了抵抗力,如果不是基因改造液一直在修复她的身体,她早就死了。

  现在也好不到哪里去,为了修复身体,她不得不陷入长时间的昏迷,每天只靠着别人喂食一点麦片粥过活。

  半月后,她身上的鼠疫病毒终于消失,身体也恢复了一点点自主权。

  但她也不能离开,这次爆发鼠疫,是在整个伦敦范围内,好在不是社交季,大部分贵族都离开了伦敦去乡下避暑,剩下的在鼠疫被发现后,也跑得一干二净。

  就连国王乔治三世,都带着他的臣民们匆匆离开,整个伦敦城,剩下的只有贫民和那些不允许离开的工人。

  苏叶所在的这所房子,是达西家在伦敦的宅邸,当时抱住她的那个中年男人就是男孩的父亲维克汉姆先生,也是达西家的管家。

  而男孩叫做乔治·维克汉姆,听到这个名字,苏叶还有什么不明白的。

  这就是《傲慢与偏见》的世界,男主菲茨威廉·达西,是达西家唯一的继承人。

  而男孩是书里唯一的反派,老达西先生的教子,备受老达西先生的宠爱,却长歪了,吃喝嫖赌无一不做,还擅长利用英俊的外表,和自幼学到的礼仪和花言巧语,蒙骗无知的小姐们私奔,以达到榨取她们钱财的目的。

  然而剧情从一开始就变了,真正的乔治·维克汉姆居然死了,而她作为和乔治长相相似的人,被救了回来。

  她不可能成为真正的乔治·维克汉姆。

  苏叶在心里盘算着,要把真相和老维克汉姆先生解释清楚,之后她要去找托尼他们,看看他们有没有受到鼠疫的威胁。

  之后就带着他们走出困境吧,她可以把那些孩子养大,甚至送去读书,给他们一个比较光明的未来。

  计划好后,她就和照顾自己的女仆打听,“请问维克汉姆先生在哪?我要见见他。”

  女仆很为难,欲言又止,似乎有难言之隐。

  苏叶皱眉,“出了什么事?”

  女仆摇摇头,“小,小姐,你不要问了。”

  苏叶板起脸,盯着她看了一会儿,突然道,“你不是达西家的女仆,是最新聘请来的。聘请你的是维克汉姆先生,为的就是照顾我。达西府邸的人已经全部离开了……因为鼠疫……维克汉姆没有,他是为我留下的,对吧?”

  女仆惊讶的睁大眼,“小姐怎么知道的?”

  苏叶继续推理,“维克汉姆先生出事了,是鼠疫。是我传染给他的吗?”

  推理到这里,苏叶坐不住了,立刻翻身下床,都来不及换一件衣服,穿着睡衣急匆匆出房门。

  女仆一时想拦,被苏叶狠狠瞪了一眼,不敢再上前了。

  苏叶推开房门,发现自己的房间在二楼,这一层还有两个房间,一个起居室,和一个书房,一个音乐室。

  从她居住房间的摆设就可以看出,豪华精致的装修,明显带有小男孩的特点,这一层绝对是主人房。

  没想到乔治·维克汉姆在达西家这么受宠,居然和少爷小姐居住在同一层。

  她左右打量了一下,立刻下楼,从起居室拐到后面的佣人房,最大的一间就是管家的房间了。

  这是这个时代建筑的特色,佣人一般居住在一楼,起居室或者舞厅的后面,二楼是主人房,或者主人家孩子的房间。

  即便这个孩子只有一岁,也会由保姆带着居住在这里。

  而三楼是男女主人的卧室,如果有四层,那四层就是客房,没有的话,二层和三层也会有客房。

  苏叶匆匆推开房门,见到里面居然有一个小客厅,然后才是卧室。

  她再次推开卧室的门,见到一个大大的房间,房内有一张床,和四个大书架,一张书桌,一把椅子,一个衣柜。

  男人就躺在床上,脸型消瘦的可以,整个凹陷进去,像是披着一层皮的骷髅。

  男人还是清醒的,听到声音侧头看过来,见到苏叶连忙道,“孩子,别过来。”

  苏叶脚步顿住,“是我传染给你鼠疫吗?”

  维克汉姆先生语气虚弱,“不关你的事,不要在意。”

  “可我……”苏叶顿住,不知道该说什么好,最后只能道,“我不是你的孩子。”

  “我知道了,”维克汉姆温和的笑笑,“一回来我就知道了,你是个小姑娘,自然不会是我的乔治。”

  “他……”对着这样一位温和的绅士,那个残忍的结果,苏叶有点说不出口。

  谁知,维克汉姆却道,“你和他长得很像,严格来说,你和艾琳娜一模一样,或许这是上帝的旨意。”

  “艾琳娜?”苏叶不解。

  “她是我的妻子,乔治的母亲,但乔治出生那年,她就去世了,我现在也要去见她了,上帝保佑我能再次见到她。”维克汉姆先生眼中流露出浓重的怀念。

  “你的孩子……”苏叶决定说实话。

  “他去了母亲身边,我知道,”维克汉姆先生却打断了她,“如果你不介意的话,请以乔治的身份活下去吧。”

  “啊?”苏叶睁大眼,没想到他会提出这样的建议。

  “达西先生,他是我的雇主,也是我的恩人,他对我有莫大的恩情,因此大学毕业后,我决定成为他的管家,为他打理达西家的产业。但达西先生从来没有把我当成佣人,甚至还收了乔治当教子。这次的事,虽然是达西家的敌人一手策划的,但并不是达西先生的错。他身体本来就不好,乔治被绑架后,又病倒了,如果他知道,我的乔治死了,一定备受打击。”

  “我知道不该责怪他,也不愿一个好人因为愧疚就此失去生命,让年幼的达西少爷和达西小姐变成孤儿。孩子,我和你做一个交易吧,就当是看在我救了你的份上。”维克汉姆双目期待的看向她。

  苏叶顿了顿,“您说。”看在他确实救了她的份上,只要不过分,苏叶都愿意满足。

  “艾琳娜和乔治都死了,我想和他们团聚,不愿意再受思念之苦。孩子,你成为乔治,在达西先生有生之年,瞒着他,不要让他带着愧疚痛苦而活。”顿了顿,维克汉姆继续道,“相信我,这个时间不会太久,达西先生的身体并不好,或许十年,或许十五年,你总是可以恢复身份的。”

  “到时,我相信小达西先生知道真相后,不会为难于你,还愿意为你提供庇护,好吗?”维克汉姆期盼道。

  “我不明白,你这么做仅仅是为了达西先生不愧疚吗?”苏叶挑眉,维克汉姆对达西先生这么忠心的吗?

  维克汉姆笑笑,看向天花板,眼神迷离,“有些恩情,是你死前一定要还完的,不然我怕自己上不了天堂,我的艾琳娜和乔治还在那里等我。”

  “我……或许可以救你。”苏叶知道,说出这句话,是冒着风险的。

  可维克汉姆怎么说也是她的恩人,她不能眼睁睁看着人死去。

  “不,不必了,”维克汉姆的声音格外坚决,“艾琳娜死后,我就不愿意再活下去,可上帝不允许自杀,自杀的人没有资格进天堂。我的艾琳娜那么善良美好,她一定在天堂等我。”

  苏叶懂了,他就是内心不想活了,以前还有儿子要照顾,心有牵挂,又怕自杀的人上不了天堂,所以才一直活着。

  现在儿子没了,自己还得了死亡率超高的鼠疫,所以哪怕有活下去的机会,他依然放弃了。

  而他唯一的挂碍,就是不想达西先生因为他们父子都出事,而背上沉重的负罪和愧疚。

  “好,我答应你。”苏叶轻轻地道。:,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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