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1章_堕落之王/说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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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21章

  我先是不解,接着便明白了。啃塔上的人只要见到我没有上来,只怕一会儿便追了过来,在下水道中我肯定逃不了多远,不用多久就会被抓住。

  我脑子拚命地转,一边还要用铁锹往上扬土,好让他们不起疑心。

  我脑袋都想得疼了,终於想出了一个法子。

  我把那个真正的白大褂拖了出来,用最快的速度脱下我身上的白大褂和口罩,穿戴在他的身上,然后抱着白大褂跳下下水道,一直拚命沿着下水道往前跑,尽管要弯着腰跑,但是爲了活命,我的速度竟然也极快。

  果真,只跑了不到一会儿,上面便傅来刺耳的枪声,很显然他们已经追过来了。

  我又跑了几十公尺,便将真的白大褂丢下,让他的脑袋狠狠撞在石头上,然后俯面躺在水中,几乎半个身子都被水淹没,整个口鼻都被水浸着。

  我依旧飞快的往前跑,一边跑一边找。我在找一处水尤其深的地方,能够将人的整个身体都淹住的。

  终於,在两百多公尺前有一处水深的地方,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,然后将整个身体全部滑进水里面。

  「真的很恶心。」我几乎要呕吐出来,下水道本来就是最脏的地方了,这里的下水道尤其的脏,红通通的都是血水,还有一些腐烂后变质的红水,但是为了活命也顾不了那麽多。

  我踩过的水刚刚安静下来,下水道又吵杂起来。一群人踩着水飞快地跑了过来,整个下水道都是水溅的声音,听得人心惊胆颤。

  他们追上来了。

  这群人很快就发现躺在水里的白大挂,其中一个人说了一句英文。

  然后所有的人都停下了脚步。

  「砰!砰!砰!」这群人竟然问都不问,直接开枪射杀,而且足足开了好几枪,只怕人都打烂了。

  那个白大褂本来也不知道有死没死,这会儿肯定真的死透了。

  「老板对新来的人就不应该信任,尤其还是一个胆小的医生。」其中一个人说的是中文,然后吐了一口痰,道:「带他回去向老板报告,这个鬼地方我可不愿意多待。」

  接着,几个人拖着白大褂的尸体往回走。

  一直等到没有丝毫脚步声之后,我才敢从脏水里面出来,尽管我差不多都快窒息了。

  坐起身子后,我也没有立刻逃跑,而是休息了一会儿,因为我不敢保证他们是不是就在洞口处,万一跑的时候发出声音惊动他们就不妙了。

  足足休息了半个多小时后,我才开始沿着下水道的方向,一直往外跑。

  也不知道跑了几千公尺,我看见一些光亮,不由得加快了速度,猛地冲了过去。

  「扑通!」我脚下一空,身体顿时往下摔,竟然整个人从半空中掉了下去。

  顿时我吓得魂飞魄散,连忙往下一看。

  还好,下面是一条河,还顶深的。

  我猛地掉进河里,也不忙上岸,先将全身上下洗得乾乾净净。

  老子终於逃出来了!我立刻想要大声喊叫发泄。

  声音刚刚到了喉咙口又赶紧咽了下去,说不定杀人俱乐部的人就在不远处,我叫得大声了,只怕将他们招惹来了,坏了自己的性命。

  於是,我又赶紧钻下水底,往河的下游划水,内心中愤怒道:「他奶奶的!总有一天我会来端了这个变态的俱乐部,那个性戚发骚的大洋马,我一定先奸后杀,再奸再杀!」

  一直沿着河往下游的过程中,我开始想我接下来应该去哪里。因为大洋马只要一去囚室就会发现我不见了,也肯定会通知白马王子。白马王子已经与我撕破脸皮,一定会想尽办法置我於死地,他在得到我逃脱的消息后,肯定会大肆搜捕。

  那麽我之前的住处、楚楚家里,都变得非常的不安全了,就算是我向刘离租的那间旧房子,卫筠也是知道的。

  尽管卫筠看来好像和我比较投缘,然而他未必不会将我那处藏身之地告诉白马王子。在梦中宁紫最后说的话,到现在都还让我有些心寒,因为卫筠毕竟是我同母异父的兄弟。

  就连李博谦囚禁我的那个荒山密室,也不是安全的了,我已经将地址告诉了白马王子。

  我就算狡兔三窟,现在也没有了去处,关键是我身上一毛钱都没有,几乎寸步难行。

  想了好一会儿,我脑子里面顿时浮现前女友的身影,或许我可以去找她。

  差不多游出了好几公里后,我又弯着腰,在河边的芦苇丛走了两个多小时,河岸上人烟渐渐多了起来,彷佛已经靠近城市的郊乡了。

  我找了一个不是很陡的地方上了岸,此时身上的衣服在太阳的热晒下也差不多乾了,不过我还是觉得穿着这身衣服非常不保险,目光四处一搜寻,想要找到一处没有人的人家,去拿几件衣服换上,最好是人家晒在外面的衣服。

  眼前就有一个庭院,距离我几公尺处便是一堵围墙。

  围墙不是很高,但是我翻不过去,还要去别处搬来一块大石头垫脚。

  跳进的是这户人家的后院,我静静地听一会儿,没有听见人说话,也没有听见有看电视的声音。最好是没人,方便我进去拿衣衫穿。

  从后院转到前院的时候,我也大致看了一下这幢房子,是一处建造得很一般的别墅。

  不过好像还挺有钱,院子里面停着一辆好车,竟然是一辆宝马M6。

  宝马M6?我顿时一惊,赶紧靠近了看,果然是宝马M6,和我的那辆样式一模一样,再看车牌,也一摸一样。

  我浑身惊出冷汗,莫非这里便是我被抓的那栋房子?那天晚上和宁紫来这里的时候,天早已经黑了,也看不清楚。

  再说,我上了宁紫后,还被她带回来过夜,根本没有闲工夫观察这里的环境,所以刚刚翻墙进来的时候,一点都没觉得不对劲。

  此时再细细地看,真的有几分眼熟,可不就是那天宁紫骗我来的地方?

  我第一个念头就是赶紧转身,赶紧跑。

  白马王子要抓我,这里肯定是一个最重要盯防的地方。

  於是,我赶紧找了一个地方躲起来,并不立即离开,而是躲在草丛里面观察,看这里有没有埋伏。

  足足等了半个多小时,依旧没有听见任何声音,想必真的是没人了。

  於是,我飞一般地跑进房子里面,上楼去宁紫的房间。

  门竟然是锁的,我费了很大的劲,提心吊瞻的将门撬开了之后进入房间。我本来放在椅子上的衣服已经下见了,连同里面的钱包、信用卡等等都不见了,但是在抽屉里面,我找到了我车子的钥匙。

  接着我便在宁紫的房间四处找,在衣柜里面找到一套女用衣衫,我索性换上了女人的衣衫,然后戴上墨镜,蒙上丝绸面纱。

  我身材本来就偏瘦,只要遮上了脸,穿上女人的衣服也不显得非常的突兀,只是身材有些平板,不过东方女性身材平板的可多了。

  停在院子里面的宝马车烬管让我很舍不得,但是我咬了咬牙,还是决定不开M6走,毕竟目标比人要大。

  而且刚才在园子里面,我好像还看到了一辆女用的轻型摩托车,不知道是不是宁紫的。也可能不是,因为我从来都没见她骑过,她可能觉得以她的身材相貌,不屑於骑这样的轻型摩托车,所以我不敢保证这摩托车是不是她的。

  四处翻找,结果还真让我找到了一把钥匙,正是摩托车的钥匙。

  不过,钥匙旁边还有一片光碟,我好奇之下,便连光碟也一起拿走。

  我本来还想找些钱在路上用,结果整个房间里面一毛钱都找不到。

  回到院子,我发动了摩托车,朝前女友的住处骑去。

  ※※※※

  先将摩托车藏了起来后,我并没有直接上门找前女友,而是在她所住楼房前面的小树林里躲了起来。

  因为,我看见了一样东西贴任墙上,是一张通缉令。

  通缉令上的照片是我,罪名是杀人罪。那上面写着被杀的人正是李博谦,当然他还可以写上廖立方,不过杀一个人就足够判死罪了。

  通缉令上对我的愚赏金额是三十万。而且把我形容成一价极度变态、极度危险的人物,让广大百姓发现后不要轻举妄动,而是通知警察部门。

  不用说,这肯定是白马王子的手笔了,真是好快的动作啊!

  不过,瞧这纸张的颜色,这通缉令应该贴了有几天了,可是我今天才刚刚从杀人俱乐部的囚室里面逃出来啊?

  接着又想了想,我便明白了。这通缉令想必是几天之前就贴出来的,白马王子决定要杀死我。尽管他家权势极大,杀个普通人如同踩死蚂蚁一般,但是为了不留下任何把柄,还是做出了一份通缉令掩入耳目,日后就算占家的政敌想要利用我的死做文章,这份通缉令也有个说法,证明并不是占家草菅人命,而是我本身就犯了杀人罪。

  我正冷笑间,忽然几个穿着制服的警察快步走了过来,我顿时一惊,连忙躲好。

  这群警察四处搜索一番后,又掏出一张崭新的通缉令,覆盖在原来的旧通缉令上,上面的名字仍旧是我,但是悬赏金额提高到了三十五万。

  这会儿,他们是真的想尽一切办法来抓我了,已经开始在整个城市布网。

  一直到晚上,前女友的室友都回来了,而且一边走还一边聊着天:「我看老三的男朋友根本不像一个杀人犯,说不定又是一桩冤假错案,老三今天晚上还出去找吗?」

  「肯定还要出去找的,老三那麽死心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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