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6章_堕落之王/说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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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6章

  前女友带着我踏进她们房间的时候,另外三个女孩,还有其中一女孩的男友正在吃饭。

  前女友挨个为我介绍。丰满的女孩,叫吕燕;那个苗条的单眼皮女孩,叫李秋萍;另外一个比前女友还要老实、还要朴素的女孩叫杨晴。

  正在光吃饭、不吃菜,戴着眼镜的男生叫范均,是李秋萍的男友。

  前女友介绍我的时候,他朝我憨憨笑了笑。

  李秋萍比较外向,也比较厉害一些,听前女友说,她一贯把男友管得死死的,听话得很。

  我走进去的时候,分明感觉到三双仔细考究的目光,仿佛是在给亲姐妹挑夫婿一般。

  前女友也说过,她们同寝的四个女孩关系好得很。

  「还没吃吧?赶紧坐下来吃饭,范均你少吃点菜。」李秋萍风风火火道。

  我不由得噗哧一笑,这个李秋萍对男友还真够厉害的,这个男生都已经光吃饭不吃菜了,李秋萍还让他不要吃菜。

  「不用了,我们已经吃过了。」我赶紧说道。

  那个叫杨晴的女孩,长得还比较秀气,相我只是说了一句你好之后,便埋头吃饭。

  李秋萍邀请我们吃饭的时候,杨晴立刻放下饭碗,要给我们装饭。前女友说已经吃过了,李秋萍说好歹喝碗排骨汤。于是,杨晴给我和前女友都装了一碗排骨汤。

  吃完之后,几个女孩利落的将碗筷收拾好,将饭桌收了起来,然后给每个人泡了一杯茶。

  尽管很挤,但是女孩子的房间总是要干净一些。书架、计算机桌、电视、椅子都摆得井井有条,并不会觉得压迫。

  然后,几个女孩便开始夸前女友,说她如何如何漂亮、如何如何贤慧,总之,就是努力撮合我们。

  我心底下难免感觉温馨而又古怪,我和前女友明明都好了几年了,不管是对她的身体还是性情,我都熟悉得不得了。但是在她们嘴里我却有种错觉,我与前女友只是初见。

  「范均,你怎么呆在那里啊?陪楚郁说话啊!」李秋萍看到男友只会听他们说话,便瞪了他一眼。

  范均便问我道:「兄弟,你在哪里工作?」

  我挠了挠头道:「应该算是事务所吧!」

  「律师事务所?」范均脸上露出羡慕问道。

  「不是律师事务所,是那种专门帮忙解决一些麻烦事情的事务所,在国内还比较少见。」我费劲的解释。

  「那不难赚钱吧?」李秋萍问道。

  「我也不知道应该算是多还是少。」我说道。

  「最好赚多一些,像我们两个人的工资,每个月加起来才六千多块钱,不吃不喝刚好可以在江州买一间厕所,等到攒够头期款的钱,我们孩子都会帮忙跑腿买酱油了,还买个屁房子!而且到时候房价肯定涨得更加厉害,我看我们是不可能在江州买房子了。再过两年,范均还没有发达的话,我们打道回府,灰溜溜回我们县城去。」李秋萍说话速度极快。

  「你们有孩子了?」我问道。

  李秋萍脸红的点了点头。然后狠狠白了一眼她的男友,道:「都怪范均,别等到时候孩子掉下来了,还没有结婚,腿都会被我爸妈打断掉。」

  范均就只会讪讪的跟着笑,接着几人便谈论世道艰辛,尤其是刚从大学毕业不久的年轻人。

  我虽然也跟着附和,但是心神早已经飘掉了。

  因为在不久之前,我的生活状态相他们一样窘迫,甚至还不如他们。

  只不过,他们生活得充实、努力,我生活得虚荣、懒惰。

  仿佛,像他们这样的生活,也不错。

  出乎我意料之外的是,我竟然在前女友的房间里待了两个多小时,好像我还比较喜欢待在那里,听他们说话。

  前女友送我下来的时候,眼睛不住地瞟向我,眼神非常复杂。

  「看什么?」我瞪了她一眼。

  她赶紧躲开了目光,然后望向别处。

  在黑暗中,她的胆子像是大了一些,道:「你送我回来的时候,我还害怕你会因为有钱了,看不起和我住的那些姐妹们,会爱现自己有钱,让她们难堪。」

  「在你心目中,我就这德性啊?」我懊恼着声音道。

  「但是今天晚上,你真的是一个谦谦君子,我走在你后面,离开的时候我还听到李秋萍她们在夸你,说是斯文有礼,很有涵养。」前女友道:「以前你从来都不是这样的,对于混得窘迫的人,你会充满优越感的抬高下巴,对于比你混得好的,你会吹牛,仿佛比他们还混得好,越发的装着看不起人。」

  「要是你之前就这样子,那该有多好。」前女友仿佛梦呓道。

  「受我欺负还不够啊!」我不由得笑道。

  「郁,你肯定以为我当时是受不了你的甜言蜜语才跟你的。」前女友说道:「不是的,其实我们成为男女朋友之前,你的名声就不好;我身边的人都对你有看法,说了你很多坏话,我也知道你虚荣、你爱吹牛,你还很好色。但是大家一起吃饭的时候,你为了让别人看高你,为了面子,用力的吹牛,当时在座的人都知道你在吹牛,却不愿意揭破你,只是背着你的面偷偷的笑你、刻薄的说你,当面还迎合你的话。我看到他们的神情,看你的目光好像在看小丑一样,在你身上取乐,每次说起你,都用非常夸张的语调调笑;而你却很认真的、一本正经的吹牛,想要把自己装扮得非常强大,唯恐人家瞧不起你、取笑你。我当时心中一酸,一直很心疼你。后来你来追我,我没有谈过恋爱,开始牵挂你,然后我们就恋爱了。我当时就下定决心,一定要好好呵护你,不让你再那么可怜,不再那么无依无靠,那么自卑...」

  说到这里,前女友已经是泣不成声了。

  我轻轻的拍了拍她的背,然后拿出一张银行卡,是前女友以前给我办的,放在她的口袋里面,道:「我在里面存了点钱,密码你知道的。」

  然后,我钻进车子里面,开车离开了。

  小土狗不在车上,被楚楚留了一夜。

  楚楚说可可虽然一直装可爱、和她亲近,但是这个天才少女太不像一个小孩了,反而小土狗更像是一个值得人无限怜惜的小孩。

  楚楚还说,我和小土狗像极了。明明自己都是小孩子,和小土狗一样都是小孩子,却强装着强大,用保护的姿态去养小土狗,却还养得一塌糊涂,搞得现在小土狗差不多天天都吃饲料罐头,而且还饱一顿、饿一顿的。

  我依旧开着车,漫无目的地行驶在马路上。

  前女友的话给了我很大的感触,我一直以为前女友是因为过于单纯,被我花言巧语、胆大心细、脸皮厚等因素弄到手的,却没有想到是这个原因。

  而且以前我一直觉得,想要上女人,想要让美丽的女人依恋上,就只需要一个条件,那就是钱。

  只要有钱,就能够拥有一切。

  没错,我这里用的是依恋,不是爱。因为在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内,我都不相信爱。

  但是现在,我不能否认,楚楚对我的感情是爱,尽管是一种非常奇特,甚至是畸形的爱。

  我们的感情从开始到现在,都是在极不正常的环境下产生的。然而有一点,和钱并没有太大关系。

  老实说,我甚至不知道,楚楚这样完美的女人凭什么会爱上我。

  车子经过了一条小巷,我继续朝前开去。

  不过,刚才好像看到了两个熟悉的身影,但是没有认真看。

  朝后视镜看去,看到了一男一女。

  男的是白马王子,女的是宁紫。

  宁紫很激动,还在哭。白马王子手里拿着一条漂亮的钻石项链,正在努力抚慰她,然而宁紫好像哭得更加厉害,两个人仿佛在争执着什么。

  白马王子想要将宁紫抱在怀里,宁紫不住的挣扎,不住的哭泣,满脸的哀怨。

  我并没有停下车子看清楚,保持着原来的速度开走,后视镜里面的两个人越来越小。

  最后,白马王子彷佛抱到了宁紫,又仿佛没有抱到,不过我已经看不见了。

  在以前,我装修豪华的公寓仿佛天堂一般,不管是很大的浴缸,还是很软的床,但是现在,那里仿佛是一座冰窖,很不想回去。

  我开始绕着江边的马路开,一圈又一圈,一直等到路上的车子、路上的人越来越少,越来越少。

  已经差不多午夜十二点了。

  「砰!」我正在开车之际,忽然眼前一阵大响,吓了我一跳,抬头一看。

  见到一团焰火在天上爆炸开来,形成一个心形。

  接着,又爆起一团烟花,在空中排成一行字。

  MYBABY,章允。

  第十一章刺骨冰寒的夜晚

  我顿时一颤,尽管这个焰火组成的字并不是非常清楚。

  但是我依旧认出来了,最后的那两个字是章允。

  没错,今天晚上是章允的生日。

  几年以前,我就是这样每天在宿舍走廊的灯光下,偷偷折着透明纸的千纸鹤,整整折了一千只。

  每一只千纸鹤的翅膀上,都写着章允的名字。

  在课堂上,将手伸进课桌的抽屉里面,偷偷摸摸做着巧克力宫殿。

  整整半个月的半夜,我都在偷偷摸摸为章允做生日礼物,唯恐被人知道了,尽管已经被人知道了。

  也就是在几年前的今天夜里,也是这个时候。我仍旧在灯光下走来走去,不停的犹豫,不停的自我折磨,不停的做斗争,到底要不要将礼物送出去。

  此时,前面整条马路被打扮得火树银花,整间酒吧的霓虹灯闪烁着,门口的玫瑰花整整摆出了几百公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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